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长江作为近些年重点治理对象之一,自然受到了媒体争相报道。以“叮咚,欢迎‘打卡’长江蝶变”为主题,新华社通过多组对比图,呈现出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发展图景。
众所周知,长江被誉为“中华民族母亲河”,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也被摆在了压倒性位置。
2021年3月,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将长江治理推进到法治新阶段。与此同时,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各省实施方案为支撑,长江大保护“1+N”规划政策体系已然成型。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并制定了重点任务措施清单。6月发布的《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则明确了考核范围和考核指标。
这份考核指评分细则覆盖17省(市、区),涉及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泊和水库等50个水体,其中河流有10个指标、湖泊有11个指标、水库有6个指标。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意味着,长江大保护需求还将朝着纵深方向推进。
券商分析认为,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又亟需推进,更有望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2022年,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达55.98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46.5%。其带动的环保治理设备需求自然也很可观。
首先是工业废水,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重要化工基地,及货运“黄金水道”,周边分布着众多产业基地,此前污染物围江问题突出十分突出。粗略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17年长江 经济带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比例计算,现阶段长江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在80亿吨左右,实现近零排放需求空间巨大。
其次是水环境整治,尤其是黑臭水体消除,根治返黑返臭问题。《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的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则进一步明晰县级城市为重点治理对象。据预测,“十四五”期间,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市场空间约2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