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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全面启动,监管局首次监查!这一次,它又被盯上了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0作者:中核仪表水务来源:中核仪表

    7月份的生态环境圈子,又双叒叕来到了半年度的分岔路口。

    

    各大环保上市公司陆续披露半年度业绩,整体营收呈盈利趋势;

    

    时隔5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再次召开,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文件提到“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将有望破除环保行业广大企业“应收账款”的困扰难题。

    

    一边是国家层面对环保工作的深化指导与方针部署,以及环保企业对下半年业绩增长点的持续挖掘。另一边,作为直接负责单位的生态环境部,似乎也有了下半年首先关注和发力的重点方向。

    

    

    1.「含盐量」首次被环境部黄河流域监管局重点关注

    

    近日,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组织首次开展黄河干流和9条支流水体含盐量的调查监测。

    

    小编简单查找了一些过往公开信息,这应该也是生态环境部正局级派出机构对流域水体中“含盐量”这项污染指标,第一次开展专项重点监查行动。

    

    据悉,近年来黄河干流、部分支流含盐量呈递增趋势,河滩地盐碱化、地表水苦咸化、地下水污染、水处理成本增加等不利影响逐渐显现。为了掌握流域水体含盐量变化情况,摸清原因,黄河流域局成立工作组,要求在全流域开展全盐量项目的调查监测工作。

    

    工作组重点对黄河干流青铜峡、头道拐、花园口等11个断面,支流窟野河入黄口、秃尾河入黄口、泾河平镇桥等17个断面开展了水温、电导率、溶解性总固体等项目的现场监测,并采集水样送实验室开展矿化度等项目检测。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2023年以来,继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后,又一大针对黄河流域水体的专项污染物指标监查行动。

    

    

2.全面启动沿黄地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要知道,黄河流域水体含盐量快速升高,除了气候、地质等自然因素,更大程度来源于工、农业等人为活动行为。

    

    典型的包括盐量极高的煤矿矿井水,重化工企业的高盐废水以及含盐类、肥料的农业排灌用水。

    

    1、矿井涌水量可观,部分存在高氟、高矿化度等水质问题。

    

    2022年,沿黄9省矿井涌水量约为65亿立方米,接近我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一期设计调水量80亿立方米。

    

    全国政协委员武强曾表示,部分矿井水存在高氟、高矿化度等的水质问题,相关企业的不合理处置会给区域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33家煤矿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含盐废水、高盐废水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行为。

    

    全国首起针对硫酸盐、全盐量超标排放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件--山东南四湖的污染损害赔偿系列案件,也发生于黄河贯穿的山东。

    

    33家煤矿企业被有关部门发现存在废水排放量大、超标排放含盐废水、高盐废水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行为,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机制后,其中13家企业的赔偿金额就达到了7.59亿元。

    

    

    3、过度灌溉和引水,加剧流域水体“盐分升高”。

    

    黄河流域农业需要大规模的灌溉,而农业排灌用水中通常含有各种盐类和肥料成分,当这些水体进入河流和土壤后,会增加水体和土壤的含盐量。

    

    如果还要将一些含盐量较高的地区水源,引水到其他地区供水,那么被引水区域的水体含盐量也将升高。

    

    看到这里,大家要说了,流域水体含盐量升高,说到底人为因素占大头,不去控制污染源头排放,在水体中监测出再多也不顶用啊!

    

    其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早在多年前就陆续发布了含盐废水的相关排放标准。

    

    2018年,山东质监局、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小清河、海河、半岛流域5项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强对总氮、全盐量和硫酸盐的控制。

    

    2020年11月,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矿井水需要外排的,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升。

    

    2021年1月,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开始实施,有一项新的控制因子惹人注目:全盐量。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两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严禁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有生物毒性废水、高盐废水等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只是,对于天平普遍偏向利益的多数企业来说,标准归标准,排放归排放。只要罚不到、罚不多,就往死里(偷)排。

    

    对此,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也在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全面启动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了。

    

    这似乎是在向大众透露出强烈信号:流域综合整治已迈入工业污染源头治理,其中含盐废水排放与治理或成重要切入点。

    

    

    3.含盐废水排放与治理或成流域整治重要切入点

    

    废水除盐的方法其实很多,比如传统蒸馏、多级闪蒸、多效蒸馏等蒸馏技术、离子交换技术、电渗析及反渗透技术......

    

    但是,对于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来说,处理含盐废水尤其是高盐废水,更多是技术和成本的矛盾。

    

    例如,直接蒸发结晶可以达到零排放的目的,但是耗资耗能巨大,并且在对产生的盐晶体需要进行处置,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采用膜技术实现多级浓缩,再经过蒸发结晶,可以有效降低运行成本,但是需要进行预处理和后处理以防止膜的堵塞或损坏。

    

    一旦资金到位,技术到位,高盐废水零排放也不是件难事。只不过,比起末端治理,环保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在源头控制上。

    

    随着流域综合治理的提速行进,相信含盐废水在企业源头控制和减少排放上会得到进一步的监管,平衡末端治理存在的系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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